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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招募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阅读次数:)

关于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招募通知

(第四期第二批)

各学院(部):

根据《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现面向我校2017年应届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招募20名培养对象,参与香洲区第四期“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介

为推动高校资源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探索校地人才培养合作新模式,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和服务水平,自2013年起,香洲区实施“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面向合作高校选派一批大学生,作为社区后备人才培养对象到基层社区进行实践锻炼,实践期满后进行考核,并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一定比例选拔优秀毕业生担任专职社工,推荐作为社区书记和主任后备人选;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香洲区组织的社会管理协管员等各类招聘考试,根据具体情况享受一定的优惠条件。2013年至今,香洲区从第一至第三期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中共选聘了50名社工。

二、招募对象、条件和激励措施

(一)招募对象

我校2017年应届毕业的在校大学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操守好,学习成绩良好,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政策认知和理论水平。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大局意识和创新精神,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实践能力较强。

4.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具备一定的应对社区复杂事务的心理素质。

5.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曾获得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激励措施

1.培养期内,每名培养对象实践锻炼津贴800元/月。

2.培养期间,注重平时在社区实习的现实表现,并将其作为期满选拔的重要依据。

3.培养结束后,考核合格的颁发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合格证书,考核成绩作为实习学分纳入学生学习成绩。

4.面向获得合格证书的培养对象按一定比例选拔担任香洲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并推荐作为社区书记和主任后备人选。获得合格证书的毕业生参加香洲区组织的社会管理协管员等各类招聘考试,根据具体情况享受一定的优惠条件。

三、时间安排

(一)招募时间:2016年9月13日—10月10日。

(二)培养期限:2016年11月—2017年5月。

根据《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培养对象原则上每周到社区实践锻炼不少于四天,累计到社区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100天。

四、招募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方式:报名者如实填写《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校园网“公告通知”栏下载),并与个人简历及其他报名资料一起交给各院部团委。

2.报名资料: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学校推荐

1.院部推荐:各院部团委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的“院系意见”栏加具“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将“同意推荐”的学生纸质版盖章资料于10月10日17点前统一交至校团委李楠老师处

2.校团委推荐:校团委对院系推荐的学生资料进行二次审核并组织面试,在“团委意见”栏加具“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的意见。校团委“同意推荐”的学生拟定为培养对象,将在校网公布。

(三)安排实践锻炼

第二批培养对象安排在10月下旬到社区进行实践锻炼。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

1.0756-2273991,香洲区民政局;

2.0756-6126677,校团委李老师。

(二)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期间的日常管理按照《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香洲区“大学生社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报名表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086-756-3683031

邮箱: ibf@bnuz.edu.cn

传真: 0086-756-3683512

邮政编码:51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