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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部关于评选2019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2阅读次数:)

国际商学部全体学生: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鼓励,学校向学部下达2019年国家奖学金名额4个(名额分配与学部在校人数挂钩)。根据学生处《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及我校制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进行。

二、参评对象及具体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学部全体大二、大三和大四在校学生,2018-2019学年专业成绩排名10%以内(附件1:国际商学部2018-2019学年各专业成绩排名);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不在参评之列,国家另设有专项奖学金。

具体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为综合型奖项,参考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需结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择优评选;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为国家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3.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上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5.转专业的学生,一律向新学院申请奖学金;

6.参评国家奖学金学生必须2018-2019学年在籍在读、正常缴费注册,且2019-2020学年在籍在读、正常缴费注册。

7.申请者在2018-2019学年获得的学分比必须达到100%。

三、申请办法

提交纸板《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点击“奖学金”,选择其中的“国家奖学金”项目(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由学部统一填写,必修课门数只填2018-2019学年),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供评审,一经提交不得再次修改。

四、申请时间

1.即日起至9月25日下午17点前,窗体顶端

1.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下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输入相应的信息,并详述申请理由,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无须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于9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审批表交至励耘楼A310a于雯老师处,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申请国家奖学金。

窗体底端

2.9月26日,由学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开展成绩及各种奖项的审核工作,完成初评,形成初评结果;

3.9月27日前,窗体顶端

3.9月28日,进入复评环节的学生,请准备相应的证明或支撑材料(需原件,一式六份,答辩前一天提交),复试评选采取展示与答辩的方式,学生准备多媒体课件对自己在政治思想、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参与竞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阐述(每人时长4分钟)。由评审小组进行打分评定,汇总得分排名前四名的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注:请提出申请的同学,务必仔细阅读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示例及填写说明,严格按照填写申请表要求填写,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另行通知申请人。

在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多时可压缩打包,一次上传),缺少信息或佐证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另行通知申请者本人。

五、评审进度

  9月25日中午12点前,学生在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至励耘A310a于雯老师处;

  9月26日,学部组织初评;

9月28日前,学部组织复评及评选结果公示;

9月29日前,学部报送评审结果;

9月30日,学生处复核;

10月8-14日,学生处公示五个工作日;

10月15日,学校审核;

10月16日,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核。

六、评审小组

   学部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逯登宇

成 员:林信惠、于  雯、申慕蓉、李艺萌、黄淑静、系室负责人

 

评审期间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于雯老师(励耘A310a),电话:6126835。

  附件1 国际商学部2018-2019学年各专业成绩排名.zip

  附件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x

 

 

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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