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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学生参加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台湾“中央”大学境外修读学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2阅读次数:)

关于选拔推荐学生参加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台湾“中央”大学境外修读学分项目的通知


  学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台湾“中央”大学境外修读学分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台湾“中央”大学(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NCU)简称中大,是一所研究型公立大学,为桃园地区最具声誉之学术、科学研究及学术网际网路之顶尖大学,以文化研究、性别、客家文化、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等闻名。2012年,在英国高等教育调查公司QS的亚洲大学前200名最佳大学,排行榜位列第53名。2014年,在上海交大高等教育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两岸四地大学排名中列第18位,台湾地区第6位。中大历史可追溯于公元258年(永安元年)的南京太学,近代前身为1915年在南京成立的国立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现已成为台湾少数历史悠久、校景优美、校风淳朴、校誉优良的大学之一。

  “中央”大学位于台湾桃园市中坜双连坡,占地面积62公顷,扼守台湾桃园国际机场航空城,距离台北40分钟车程,邻近高铁桃园站,交通便捷。学生总人数一万余人,大学生与研究生比例约1:1。

  学校网址:http://www.ncu.edu.tw/


二、名额: 5名,自费。

  注:自费生在交换期间需按台湾“中央”大学本籍学生的学杂费标准缴纳该校的学费、行政服务费等,并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境外学习期间学费缴纳办法(试行)》规定,缴纳我校学费。


三、学习期限:

  20189-20192月(以台湾“中央”大学具体校历为准)


四、报名资格:

  1.学部在籍的大三学生(该项目只接收大四上学期的学生赴该校学习1学期);

  2.学业成绩优良;

  3.身体健康;  

  4.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父母同意;

  7.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五、报名时间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下列材料于2018年4月13日下午16点前提交至学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励耘楼A312b)。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学部将对侯选学生进行审核,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1.申请表(见附件)

  2.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身份证复印件

  4.在校证明(学校教务处开具,木铎楼1楼)

  5.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开具,木铎楼1楼)

  6.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7.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图书、宿舍费,由财务处及图书馆开具)

  8.推荐信(必须有学部老师签字)

  9.其他辅助材料


六、其他事项:

  1.学部学生赴台湾“中央”大学参加境外修读学分项目,必须修读至少6学分的课程(两门课),且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台湾地区院校的本科学位;

  2.学生赴台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一旦通过选拔,不得放弃交换机会;

  4.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学部承认学生在台湾地区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具体学分将按不同的专业要求进行互认;请拟报名的同学自行查看该校官网的选课系统,是否有自己专业大四上学期的相近课程https://cis.ncu.edu.tw/Course/main/query/byCross#deptI1I4008I0 

  5.除学费外,学生还必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学杂费约7.5万新台币/学期,生活费约1400-2000人民币/月,住宿费约1000-1500元/学期,每学期相关费用请自行查看该校学校官网,并以该校最终确定的为准;

  6.办理签证时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材料;签证办理时间较长,会占用暑假时间,请申请者做好时间安排;

  7. 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七、咨询地点: 励耘楼A312b,学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086-756-3683031

邮箱: ibf@bnuz.edu.cn

传真: 0086-756-3683512

邮政编码:51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