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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部关于英语课程成绩计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08阅读次数:)

国际商学部关于英语课程成绩计分办法的通知

为了保证我学部国际合作项目的教学质量,根据国际合作大学的要求,经学部研究决定,参加国际合作项目的学生英语课程成绩计分办法如下:

一、国内成绩单(GPA 5分制)记录方法:《大学英语》课程每学期3学分,共计12学分,在大学一二年级分四学期开设。不出国的学生或出国毕业后欲取得我校学历及学位的学生,国内成绩单以每学期《大学英语》的成绩记录。

二、出国成绩单(GPA 4分制)记录方法:国际合作项目(含2+2、3+1和1+2+2项目)的学生,‘ENGLISH’课程按4学分计入出国成绩单(GPA),在大学一年级分两学期开设。‘ENGLISH’课程成绩反映学生听、说、读、写四方面的能力。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 考试分为阅读、写作、听力、会话四部分,每项1学分,共计4学分;

2. ‘ENGLISH’课程成绩(GPA)为两学期成绩的平均分;

3. 参加《强化英语》课程的学生,以阅读、写作、听力、会话课程的考试(或平时)成绩计入GPA,不参加学部的英语水平测试;

4. 凡选择国际合作项目且没有参加《强化英语》课程的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二学期期末必须参加我学部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否则出国成绩单中‘ENGLISH’课程成绩按零分计入。

三、本学期英语水平考试的时间安排:

1. 听力、会话考试在2011年11月28日-2012年1月13日期间的周末进行。听力、会话考试每周限定50人;

2. 阅读、写作考试日期:2011年12月18日(暂定,教室和时间另行通知);

3. 参加考试的学生务请于2011年11月21-25日到学部教务办公室(综合楼C201)游老师处报名,逾期未报名或未参加考试者责任自负。

国际商学部英语教研室

教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086-756-3683031

邮箱: ibf@bnuz.edu.cn

传真: 0086-756-368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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