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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部2013级学生实习指导安排
(发布时间:2016-06-16阅读次数:)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实习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部实际,对2013级学生毕业实习做出以下安排:

一、召开实习动员大会

学部定于6月16日(周四)11:40-12:40点在励耘楼A111(800座)召开2013级学生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学部通过本次大会正式启动2013级毕业实习工作,并将给2013级学生讲解本次毕业实习的具体安排和要求、介绍学部实习基地的基本情况。

二、实习单位的选择

2013级学生在实习单位选择上分两种情况,一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分散实习);二是学生可报名学部的实习基地(集中实习)。学部会将拟接受实习学生的单位名称、岗位、人数等予以公布,学生可按志愿填报实习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

三、实习时间安排

本次实习安排从时间上分为两批:

第一批: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9月4日结束。

第二批:从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月中旬结束。

四、毕业实习要求

1、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积极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2、重视在实践中学习,及时做好实习笔记,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写好实习报告。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保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4、实习期间不得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三天以上由学部批准,同时将审批的请假单交实习单位备存。未办理请假手续按旷课处理。

5、学生分散实习必须制订严密的个人实习计划,在实习纪律、实习工作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与约束,切实注意实习期间的个人安全,保障毕业实习质量。。

6、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都要和学部签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实习承诺书》,承诺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遵守实习纪律、完成实习任务。

五、实习材料上交

第一批(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9月4日)完成实习的同学,请于2016年9月11日前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实习指导手册”电子版发给实习指导老师(注明姓名、学号)。

第二批(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月中旬)完成实习的同学,请于2017年1月23日前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实习指导手册”电子版发给实习指导老师(注明姓名、学号)。

实习指导老师收到学生发来的手册后,对手册相关内容进行批阅,学生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再对手册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直至达到指导老师要求后方可定稿。

学生在2017年4月中旬返校时将定稿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实习指导手册”打印版和电子版交给实习指导老师。由实习指导老师给出实习分数和评语,与论文材料一起上交学部存档。

六、实习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应根据每位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写出评语并进行成绩评定。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出勤情况、实习报告等予以综合评分。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评定。

优(90分以上):实习态度认真、主动、好学,充分实现了《实习方案》的要求,圆满完成学校及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布置的专题作业及各项任务,实习报告质量高,对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

良(80-89分):实习期间表现较好,达到了《实习方案》的要求,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和专题作业,实习报告质量较好。

中(70-79分):实习期间表现尚好,达到了《实习方案》中规定的主要要求,能完成实习工作任务和专题作业,实习报告质量一般。

及格(60-69分):实习期间表现一般,基本达到《实习方案》的要求,但不够完满,基本完成实习工作任务、专题作业和实习报告,但不够系统。

不及格(60分以下):实习期间表现差,未能达到《实习方案》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未能完成实习工作任务;(2)专题作业、实习报告质量较差;(3)实习期间缺勤超过三分之一;(4)实习期间无故缺席达到一周以上(含一周)。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须重新安排实习。

附件1:2013级国际商学部毕业实习手册(模板)../upload/2016-6/2016616112216.doc

附件2:2013级国际商学部毕业实习手册(填写说明)../upload/2016-6/2016616112249.doc

附件3:2013级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安排../upload/2016-6/201661611238.xls

附件4:2013级毕业实习指导老师联系册../upload/2016-6/2016616112638.xls

国际商学部教务办公室

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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