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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7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按照《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指南》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第三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奖励2012年以来具有创新性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成果应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二、教学成果奖评选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办法,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本单位教学成果参加校级成果奖评审,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三、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不包括校外兼职人员)的教师,且在高等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中成效显著,取得较大成绩者均可申报。

参与教学建设与改革,特别是承担了“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省级、校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并已取得成果的教师应积极申报。

四、教学成果奖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再次申报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评审资格。

五、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评奖工作,切实加强对评奖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和领会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指南》精神,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要求,整合、凝练教学成果,交流申报经验,积极推进申报工作。

六、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6月2日前将《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份);《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项目总结报告、支撑材料(论文、教材、学生专利证书、学生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0756-6126236


附件:(以下附件均可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网站下载,网址: http://tqa.bnuz.edu.cn/zhiliang/index.html

1.《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指南》

2.《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4.《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5.《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6.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写说明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17年5月17日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086-756-3683031

邮箱: ibf@bnuz.edu.cn

传真: 0086-756-368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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