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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部关于选派2010年秋季赴台湾交换生的评审办法说明
(发布时间:2010-04-16阅读次数:)

国际商学部关于选派2010年秋季赴台湾交换生

评审办法说明

按照校发《关于选派2010年秋季赴台湾交换生的公告》,国际商学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要求公告如下:

1、申请条件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08级国际商学部在籍学生;

(2)学业成绩优异,获得过专业一等以上奖学金(含一等奖学金),目前学分总绩点3.5分以上(含3.5分);

(3)通过英语4级考试,或雅思成绩在5.0分以上;

(4)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有学费贷款的要经所在银行同意;

(5)父母同意;

(6)参加过一定社会工作;

(7)按时返回原属学校;

(8)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2、具体评审办法

学部成立评审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厉以平

副组长:冯文荣、赵丽娜

成 员:逯登宇、安 春、全 权、陈 蕾、湛风涛、陈 晶;

具体评审办法分别按下述办法开展:

(1)学部的评选采用“个人申请→公开答辩→评委评分→综合评议”的程序进行。即:由08符合要求的个人提出参评申请,然后参加公开答辩,每人自述3-5分钟,分别按“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学习计划、社会工作和获得荣誉、心理素质考核”五个方面进行阐述,评委分别对其打分,最后按照得分排名择优推荐。

(2)通过学院选拔的同学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共同组织对侯选学生进行进一步审核,择优录取;

(3)台湾接待院校进行审核。

3、报名资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身份证复印件

4、取得荣誉的复印件

5、历年成绩单

6、家长同意函(见附件)

4、报名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10年4月20日5点下班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可将个人报名材料交综合楼C201国际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逯登宇老师处。

5、奖励办法

待定。

6、其他事项

1、我校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限为一学期;

2、我校学生赴台湾地区院校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台湾地区院校的学位;

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它实践教学活动项目的学籍管理及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我校承认学生在台湾地区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

4、我学部学生无须缴纳台湾地区院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自行出游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5、答辩相关评分细则,在上交报名材料时领取。

附件下载:1. 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它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家长同意函

3.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它实践教学活动项目的学籍管理及学分认定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商学部

2010.4.15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086-756-3683031

邮箱: ibf@bnuz.edu.cn

传真: 0086-756-3683512

邮政编码:51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