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学部“师德模范教师”
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有力推进学部学风和师德教风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师德模范典型,促进学部教师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水平,经学部部务会和党总支研究决定,在我学部开展“师德模范教师”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我学部任职二年以上(含两年)专职教师(含固定编制教师和长期聘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未受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学校年度考评为优秀。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深受广大学生的赞誉,本学期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评分排序前20%的教师。
4、认真履行教学工作职责,遵守教学工作规范,圆满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学年度平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0学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本学年发表高质量论文一篇,或者承担一项科研课题,或者承担一项分校质量工程。
二、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在学部部务会和党总支的领导下,成立“师德模范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厉以平
副组长:冯文荣、边晓鸿
组员:杨国昌、蓝裕平、张同耀、赵丽娜、黄君宝
(教务办公室、学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评选名额及办法
(一)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为学部教师的10%(5~7名)。
(二)评选办法
1、学部在4月初召开“师德教风建设”动员大会,同时部署和启动“师德模范教师”评选活动。
2、评选活动将依据本学期师德考核排序(排序前20%的教师具有入选资格)、学生教学班推荐(限每个教学班推荐2名任课教师)和教研室推荐(按照教研室人数的10%推荐)三方面产生候选人,经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表彰人选。
3、评审及表彰活动将于下学期9-10月份进行。
四、奖励形式
受表彰的老师将由学部授予“师德模范教师”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学部网站进行宣传。其中特别优秀的教师,学部将向学校推荐参评校级“师德模范教师”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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