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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1-03阅读次数:)

为了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设备使用效率,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提高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实验室除了承担教学计划安排的课内实验外,均应面向学生实施课外开放。各实验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质量管理。

各实验室要统一规划开放的实验项目,配备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落实实验场地及开放时间。

对于教师或学生申报具有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实行项目申报立项管理。所有材料均应以院或系为单位统一上报。

开放实验室应建立指导教师岗位责任制,明确实验操作规程。

各实验室在实验课表排定后,会把开放时间在学部网站上及时向学生公布。

二、实验室开放形式

预习型:主要是计划内实验教学内容面向学生开放。

提高型:实验室设置教学计划以外的开放实验题目,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爱好等选做实验。

科研型:教师结合科研课题,引导高年级优秀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

课外活动型:以课外科技活动、科技制作、学术论文、实验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为载体,实施实验室开放。

开放服务型:利用实验室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有目的有侧重的开放,为教学和社会服务。包括对外开展分析、检测、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

三、过程管理

实验室的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每学期开学初实验中心会将实验室开放信息在学部网站对外公布,所有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都必须预约。

开放实验室应根据预约参加实验的人数、实验内容等情况做好设备、材料等实验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条件。

实验室在开放期间须安排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指导学生。

实验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实验开放情况记录。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实验项目后,应提交实验报告、论文等材料或研制的实物,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同时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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