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学部关于评选2015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学部全体同学:
为激励我学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体现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关怀和激励,近日学校向国际商学部配备了3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国家奖学金名额的分配与学部在校生人数挂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及我校制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进行。
二、评审小组及评审进度
学部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松柏、徐爱
副组长:安春
成 员:全权、林信惠、霍晶、申慕蓉、姚迪、吴嘉钰
2015年10月13日前,学部报送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由学生资助中心复核后统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申请办法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向学院咨询和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10月11日18点之前,填写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发送邮件至学务办公室霍老师(邮箱:huojing-123@163.com);文件名为“姓名+学号+年级班级+国家奖学金”。
所有纸质版材料装在档案袋中,务必于10月11日上午9点前交至申老师处(励耘楼B403),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国家奖学金。
学部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答辩的方式,每人3分钟,对自己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社会实践、获得荣誉4个方面进行阐述。由评审小组进行打分,汇总得分排名前三名的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答辩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三四节课及中午,地点:励耘楼B413。
注:请提出申请的同学,务必仔细阅读申请表附件范本和填写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否则视为申请无效;申请有效期以发送文件至邮箱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本学期一次性发放。
我校在收到广东省财政专项拨款后,将立即按上述规定发放。
五、参评对象与参评条件
1.国家奖学金为国家级综合型奖项,参评对象为上学年在册学生、且本学年也已正常缴费注册、取得学籍的2012、2013级学生。国家奖学金从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1.5%的学生中,结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择优评选(参考名单详见附件2);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为国家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3.所有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当年未受纪律处分,或不在留校察看期内的学生。
4.转专业、转学院的学生,向目前所在院部申请奖学金,占新院部的奖学金名额。
联系人:申老师(励耘楼B403学务办公室)
电话:0756-6126801。
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2014-2015年2012、2013级专业奖学金参考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