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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为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整顿学风,确保学生安全,建立安定、有序、和谐的学生社区生活秩序,达到高质量的生活和精神休息,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严禁在宿舍饲养任何宠物。一经发现,给予当事学生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寝室其他同学警告处分。 
二、宿舍内不可私自乱接电线,不可使用未经允许的大功率用电器。尤其是电饭煲、电磁炉、电热锅等,禁止在宿舍内煮饭,违者将并给予当事学生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寝室其他学生警告处分。 
三、要保持宿舍的基本整洁:地面干净无垃圾,室内无异味,物品归放整齐。 
四、禁止在宿舍内存有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禁止聚众赌博、玩麻将等有损学生形象、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给与警告处分。 
五、学部成立学生宿舍督察小组,针对以上条例对学生宿舍进行不定时考查。学部学生宿舍督察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赵丽娜; 
成 员:辅导员、班主任、团委监察部。 
学部学生宿舍督察小组应将检查结果记录、照相、上报,如情况恶劣可以视情况对事件进行公开批评等。 
六、以上处分将在学务办公室备案。如有屡教不改者,将酌情进行处罚。 
七、本规定适用于国际商学部全体学生,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际商学部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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