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9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我学部2019届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此次十佳毕业生评选包含校级十佳毕业生和院级十佳毕业生两项荣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比例
1、2019届计划内普通本科毕业生(包含符合我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授予条件的中外联合培养学生);
2、校级十佳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按学校名额分配,我部拟推荐3名候选人;
3、校级十佳毕业生候选人自动获得院级十佳毕业生荣誉;
4、校级十佳毕业生候选人需确保在2019年6月30日前可以正常毕业。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校级十佳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成绩总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成绩排名详见附件1)、院级十佳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成绩总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成绩排名详见附件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在学校、学院(部)的指导下,积极就业。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前提下,十佳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特等奖学金或专业一等奖学金中的任一项;
2、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三次以上;
3、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4、被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2)、境外一流大学录取为研究生(参考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QS世界大学排名官方网站:www.topuniversities.com);
5、在校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在符合上述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十佳毕业生需在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同学中有高度认同感,能成为同学们的学习榜样:
1、勤奋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专业特等奖学金;或被境内外一流名校录取为研究生;或在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科研创新、专业知识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果的。
2、志愿服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与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校内外志愿服务或面向基层就业,事迹突出。
3、社会实践。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创新实践、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4、自立自强。坚持理想,乐于进取,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追求,自立自强完成学业,有突出的感人事迹;或者自主创业,有突出的就业竞争力和个人创业成就;或者升学被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2)、境外一流大学录取为研究生。
三、申请办法
有意愿申请十佳毕业生的学生,请填写《十佳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优秀毕业生测评表》(附件4),所有奖项及荣誉需要佐证材料,汇总所有材料后,一式三份,将纸质材料于4月28日15:00前送至于雯老师处(励耘A310a),其中电子版《优秀毕业生测评表》以“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7865599@qq.com。请注意提交时间,过期将不再受理。
注:资料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请申请同学确保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纸质汇总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国际商学部优秀毕业生测评表》),缺少材料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提交材料不得造假,如发现舞弊行为将取消评比资格,并责成相应的违纪处分。
四、工作安排
1、4月29日,学部评审小组按照评选要求,确定十佳毕业生候选名单,4月30日在学部网站公布。
2、5月6日,上午9:00,在励耘B411组织十佳毕业生候选人答辩。进入答辩的学生必须由本人亲自参加,对无法参加者视为放弃评选资格。答辩将按抽签顺序分别进行4分钟的命题演讲和2分钟的答辩,演讲内容主要包含大学四年的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独立自强等方面。请同学在演讲时选择自己在以上四方面的突出方面重点阐述,评委老师将根据学生所选择的突出方面用不同的评分表(附件5)。综合得分前三名将作为国际商学部校级十佳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到学校,综合得分前十名将作为国际商学部院级十佳毕业生,现场公布结果。
3、5月7日-5月9日,在学部网站进行公示,10日上报学校校级十佳毕业生名单。
4、5月13日—5月17日,学生处审核。按照评选条件,学生处对学部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不合格者直接剔除,不再增补。
5、5月20日—5月24日,校内公示校级十佳毕业生初审通过名单。
6、5月25日,学生处组织院(部)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校级十佳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召开现场答辩会进行评选(答辩会必须由候选人亲自参加,对无法参加者视为放弃评选资格),并现场公布结果(具体地点及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7、5月27日—5月31日,公示校级十佳毕业生初审通过名单及事迹。
8、6月14日前,经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校级十佳毕业生、十佳毕业生提名奖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学部根据十佳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学生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候选名单。
2、毕业生评优既要全校统一基本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又要使学部能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适当兼顾优秀毕业生的多样性、代表性,确保毕业生评优能够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3、学部推荐的校级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应从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产生,获得十佳毕业生称号的不再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没能获得十佳毕业生称号的授予十佳毕业生提名奖称号,也不再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4、毕业生评优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学部将切实做好评选工作,并以评优为契机,对广大毕业生开展切合实际的毕业教育活动。
六、成立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审小组
组长:徐爱
副组长:逯登宇
成员:各系系主任、教师代表、林信惠、于雯、申慕蓉、崔在兴、黄淑静
联系人:于雯 联系电话:6126835
公示期投诉受理邮箱:7865599@qq.com
特此通知。
国际商学部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