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学部关于选派2021年秋季赴北京师范大学交流生的通知
国际商学部2021年秋季赴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交流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期限
2021年9月—2022年1月(一个学期)
二、报名资格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商学部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的2019、2020级本科生(2019级优先考虑,2020级择优推荐);
2.学业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0分(加权平均分80分)以上;
3.选派学生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身心健康;
4.选派学生应学习刻苦勤奋,基础理论扎实,成绩良好,无挂科记录,无违纪违规相关记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5.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法定监护人同意(须填写《家长同意函》);
7.符合本部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三、报名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学习计划(窗体顶端
2.学习计划(含论文发表计划,1000字以上,无模板)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家长同意函(附件2)(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5.学生个人学习承诺书(附件3)
四、选拔方法
1.学部成立评审小组,成员包括:主管相关部领导、系主任代表、辅导员、教师代表。
2.由学部学生交流评选小组开展成绩及各种奖项的审核工作,按照学生所在专业取得的平均成绩高低排序(以奖学金评定为标准),选择综合排名前40名学生参加面试。
3.学生准备多媒体课件对自己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学习计划等方面进行4分钟阐述和2分钟的答辩。由评选小组进行面试打分(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记入成绩。
4.按照学生学习成绩×80%+面试成绩×20%记入总成绩排名,根据男女比例情况,综合考虑,择优推荐。
五、报名时间
申请学生请将报名材料、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于2021年6月4日11:30前交至励耘楼A310a学务办公室林老师处。其中电子版《国际商学部2021年秋季赴本部交流生综合测评表 》(附件4)以“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命名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guoshangtuanwei12@163.com。相关成绩与排名查看附件5,请注意提交时间,过期将不再受理。
注意:资料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请申请同学确保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纸质汇总材料一份+电子版《国际商学部2021年秋季赴本部交流生综合测评表》),缺少材料即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提交材料不得造假,如发现舞弊行为将取消评比资格,并责成相应的违纪处分。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6月8日后,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国际商学部网站——学务通知”或者“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学生赴校本部学习,属于交流学习性质,不获取校本部学位或相关证明;
2.派出学生应遵守校本部的学籍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派出学生在学习期间如有违纪行为,终止其派出资格,将依据分校学生手册从重予以处分;
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学院相关老师联系;
4.派出学生在分校正常缴费,无须缴纳本部学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书籍费、交通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5. 派出学生在完成学习后,应按分校要求返校报到,并提交个人学习报告;
6.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校本部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7.相关专业互认课程(初定,个别课程可能根据选课情况调整),见附件6。
8.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学生需按照学部要求完成学业。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83902
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