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并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部获奖名额由学校直接分配,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9个。
二、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上学期建档的全体在籍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年专业成绩排名50%以内;
2.国家励志奖学金从2021-2022学年认定的贫困生中按照“学习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评选;
3.所有获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当年未受纪律处分;
4.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必须2021-2022学年在籍在读、正常缴费注册,且2022-2023学年在籍在读、正常缴费注册。
5.申请者在2021-2022学年获得的学分比必须达到100%。
6.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8.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为国家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评审小组
学部成立评审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逯登宇
成 员:林信惠、于 雯、姚迪、申慕蓉、郑苑
四、励志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
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按其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的排名(以百分比形式表示)进行排序,根据“学习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评选。
排名计算公式:(学生本人在其所在专业的排名/学生所在专业总人数)*100%
五、申请办法
请符合要求的同学在9月19日前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点击“奖学金”,选择其中的“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必修课门数只填2021-2022学年,20门以内),并必须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供评审(多份证书拼图成一份word上传即可,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请申请时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示例及填写说明,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在服务大厅填写。
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国家励志奖学金。
注意:
评审期间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于老师(励耘A310a),电话:3683835。
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