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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4阅读次数:)

国际商学部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国际商学部2021-2022学年学生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国际商学部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

 长:逯登宇

 员:任课老师代表、辅导员代表、教务职员代表、系主任代表

二、评选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上学年有完整的学习记录,本学年仍有学籍的国际商学部2019、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和各班级、团支部。

三、奖项设置及评审依据

1.个人奖学金

个人奖学金分为专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包括校级社会工作奖学金、院级社会工作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和社会赞助奖学金。具体评选标准、比例、金额等具体事宜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商学部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专业奖学金按2021-2022学年各年级各专业学生除公共选修课外的加权成绩排名,获奖名单见《2021-2022学年专业奖学金获奖名单》(附件2),《2021-2022学年各专业成绩排名(学生)》(附件5)。

2.先进集体称号

先进集体评选包括优秀班集体、学风建设标杆支部、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具体按照《国际商学部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3)的规定执行。

学部推荐2个候选班集体到学校参加校级优秀班集体的评选,经校学生处审定的获奖班集体,除颁发荣誉证书或锦旗外,将给予一定奖金奖励,用于班集体建设。

学部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到学校参加校级学风标杆团支部的评选,校团委给予一定奖金奖励,用于支部建设。

学部推选2个优秀团支部参评校级优秀团支部,经校团委审核后方可获得。

3.先进个人称号

先进个人称号的评选包括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支书、校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党员的评选。校级荣誉称号名额由学校确定,经学生处、校团委审核后方可获得。院级先进个人称号名额由学部确定。

先进个人称号为荣誉称号,只颁发荣誉证书。校、院社会工作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不兼得,各荣誉称号间不兼评兼得。

先进个人称号的具体评选标准、评选办法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商学部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附件3)的规定执行。

四、评选要求

1、申请专业奖学金的同学根据附件2和附件5核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的请在11月4 下午4点前,到励耘A310a找姚迪老师,电话:3683694。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可直接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http://ehall.bnuz.edu.cn/),在“奖学金”栏目里申请专业学金项目。

2、申请学术奖学金的同学,在11月4日下午5点前,直接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http://ehall.bnuz.edu.cn/),在“奖学金”栏目里申请学术学金项目。申请时,请将相关佐证材料打包上传。

3、申请专项奖学金、先进集体称号、先进个人的班级和同学自行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所有申请表请在(附件4)中查找。其中,申请校级奖项的同学,可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http://ehall.bnuz.edu.cn/),在“奖学金”“荣誉称号”栏目里申请相应奖项。申请时,请将相关佐证材料打包上传。

各班所有材料由班长统一收齐,于11月416:00前交到励耘楼A 310a姚迪老师处,各学生组织由组织负责人收齐交至申慕蓉老师。

注:申请表均需严格按照格式填写(一页纸打印),不得擅自修改格式。个人主要事迹必须认真填写,内容填写不认真者取消评比资格。如个人主要事迹较多的可单独附加事迹材料。

五、评选安排

1.申请。从本通知公告起至11月4日下午4点前,各班长统一将材料送至励耘楼A310a,逾期不再受理。

2.初评。评审小组开展各类奖项的初评。

3.公示。11月8日至11月10日,学院将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 报送结果。

1)11月10日前,申请同学根据公示结果,获校级奖项的同学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http://ehall.bnuz.edu.cn/),在“奖学金”栏目里申请各奖学金项目,在“荣誉称号”栏目里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同时点击基本信息-编辑,填写校园卡号(必须是学校农行的卡)并提交审核(不是保存),用于接收奖学金;

2)11月10日前,获院级奖学金的同学,由各班负责人、各组织负责人统一填写《国际商学部2021-2022专业、社会工作奖学金发放清册》(附件6)(注:发放清册内有5张表,红色字体项目必填)和《国际商学部20212022学年评奖评优汇总名单》(附件7)。由各班负责人、各组织负责人于11月10日前,将填好的发放清册以“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和汇总名单,发送至:2806530412@qq.com

5.11月15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部)报送的校级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通过。

6.11月25日前,颁发表彰文件,制作荣誉证书

7.11月30日前,放奖学金

六、咨询、监督、投诉

本次评优自公示之日起,对获奖名单有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随时进行咨询、监督与投诉。

  爱电话:0756-3683602

逯登宇电话:0756-3683608

  迪电话:0756-3683694

电子邮箱: 28065304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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