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国学生
★办理“保留学籍”或者“退学”(见附件1)
★出国到合作大学学习两年
★取得国外合作大 学学位证书
★申请分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见附件2)
★申请论文互认(或论文撰写)(见附件3)
★回国领取证书
2、不出国学生
●由学部统一办理转专业,转入金融学(金融投资方向)专业(见附件1)
●学分互认情况:前两年所修读的“管理学原理”可替代为“管理学”;“商业法”和“合同法”可替代为“商法”;“商务交流”、“组织行为学”可认定为个性课程中的专业提升课程学分;学生须补修专业方向课“保险学”和“金融法”(专业方向课为选修课,20学分中选择16学分修读,会给大家发选课表,如果人数够则单独开班补课)。
3、延期学习学生
◆延期学习情况说明:学生打算通过2+2项目出国,但目前绩点还未达到理想大学的条件,可以选择“延期修读学分”的方式,选择一些分数较低的课程重修,绩点达到要求后再申请出国。
◆报名修课方式:每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在教务系统里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学校教务处网站“办事指南”“延期学习毕业生回校修读课程申请流程”)
◆收费情况:按照修读的学分计算学费。
2015级2+2专业学生两年后办事流程.doc
附件1:国际商学部关于2+2出国学生学籍办理的规定.doc
附件2:国际商学部2+2出国学生申请分校证书的通知.doc
附件3:国际合作项目学生申请我校学历、学位证书办法-教务处文件2014.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