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学生在国外合作大学获得学位证书后,可回校申请我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条件是已获得国内前两年所有学分和完成毕业论文。从2014年10月开始,我校毕业论文成绩可用国外大学硕士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或本科任一相关课程论文成绩互认,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原则
1.已获得硕士学位同学,毕业论文成绩互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硕士毕业论文内容必须与金融学相关,且不少于3000字(字数不含摘要及参考文献)。
(2)硕士毕业论文成绩必须在学校正式成绩单上显示等级或百分制。
2.已获得国外合作院校本科学位、并且有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同学,毕业论文成绩互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本科毕业论文内容必须与金融学相关,且不少于3000字(字数不含摘要及参考文献)。。
(2)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必须在学校正式成绩单上显示等级或百分制。
3. 已获得国外合作院校本科学位但无本科毕业论文成绩、且未完成硕士学位的同学,可选择国外本科阶段其中一门含论文的课程成绩作为互认依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课程论文内容必须与金融学相关,且不少于3000字(字数不含摘要及参考文献)。
(2)学生必须在申请表中明确该论文所属课程名称,且该课程必须在学校正式成绩单上显示等级或百分制成绩。
4. 以上论文都不能提交的同学,我们将指定相关老师指导,完成论文后方有资格申请分校证书。
二、互认须提交的材料
1.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同学,且有毕业论文成绩的同学,请提供:
(1)硕士毕业论文电子版;
(2)《北师大珠海分校硕士毕业论文成绩互认申请表格》(见附件1);
(3)国外成绩单电子版(必须是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显示毕业论文分数或等级)。
2. 已获得国外合作大学本科学位,且有毕业论文成绩的同学,请提供:
(1)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
(2)《北师大珠海分校本科毕业论文成绩互认申请表格》(见附件2);
(3)国外成绩单电子版(必须是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显示毕业论文分数或等级)。
3. 已获得国外合作大学本科学位,但没有毕业论文成绩的同学,请提供:
(1)课程论文电子版;
(2)《北师大珠海分校本科课程论文成绩互认申请表格》(见附件3);
(3)国外成绩单电子版(必须是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显示拟互认论文所属课程的分数或等级)。
以上三类同学请务必在11月3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及对应表格发邮件至ibf2013@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已提供成绩单的同学无需重复发邮件,但在国外院校硕士毕业的同学需要将硕士成绩单随其他文件一并发给学部。
4. 不能提交毕业论文或课程论文的同学,请提供国外成绩单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我们 将统一安排论文指导老师。
此类同学务必在11月20日前将申请学部安排论文的邮件发至ibf2013@163.com,
(邮件内容如下:本人***,学号***,无任何论文可替换,现向学部申请安排论文指导老师),同时致电学部,0756-612669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论文按照学分缴费。
三、论文成绩评定
互认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将按照国内标准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如:国外硕士论文成绩65分,若50分为该校及格分数,国内论文成绩则为78分。
四、 其他说明
学生在提交互认论文电子版时,应在首页前附上以下内容方可提交:
1.《北师大珠海分校论文封面》(见附件4);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位论文写作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见附件5);
3. 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见附件6)。
4. 为便于学部审核论文内容,论文要求有目录和参考文献。
5. 论文无需翻译成中文。
以上内容按标号顺序附于正文前。
重要提示:
1.论文格式要求,在以下链接中下载相关文件,请同学检查正文字体等其他要求。。
../upload/2014-11/20141118103714.rar
2.论文学分申请互认表和论文请一定要在文件名后备注姓名和学号,例如:
申请表:../upload/2014-11/20141110104856.pdf
论 文:../upload/2014-11/20141110104912.pdf
(为方便阅读以上文件均为PDF格式,但请同学务必发送WORD文档,否则我们无法修改或批注,请同学注意一定要有目录)
3.附件:1、2、3、4、5、6
../upload/2014-11/2014111794827.doc
../upload/2014-11/20141110926
4.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名单以此为准,我们不再接受新的申请),注意大表中有表格1和表格2:
../upload/2014-11/201411109385.xl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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