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依托单位:
为推进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学校2015年建设了一批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科研创新平台”),其中部分科研平台已经建设成为珠海市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为了落实学校科研工作计划和教代会科研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动态管理,学校现开展2015年度科研创新平台的考核工作和2017年度科研创新平台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科研创新平台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2015年学校建设但未确立为珠海市级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6月26日下午5点前,各平台提交年度考核材料(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2、6月29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三)考核结果:
学校根据考核情况给予科研创新平台后续资助。
二、2017年度科研创新平台申报工作
(一)资助范围:拟资助协同创新中心2-3个,重点实验室2-3个、重点研究基地2-3个。
(二)资助经费:协同创新中心每项10万元,重点实验室每项5万元,重点研究基地每项5万元。
(三)时间安排:
1、6月26日下午5点前,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科研处联系人(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2、6月29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各平台进行现场答辩。
3、7月5日前公布评审结果,签订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合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6126553
附件:
1、科研平台考核资料
2、科研平台申报资料
科研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