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专业认证、重点学科培育
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的意见》(粤教高[2017]1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学校决定开展专业认证、校级重点学科培育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计划立项数及建设周期
序号 |
项目类别 |
计划立项数 |
建设周期(年) |
备注 |
1 |
专业认证 |
3 |
1 |
各单位限报1个 |
2 |
重点学科培育 |
2 |
2 |
各单位限报1个 |
3 |
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
4 |
1 |
各单位限报1个 |
二、申报要求及提交时间
1.申报“专业认证” 建设项目需结合专业类型和特点,提交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应包括本专业拟参与的认证体系、本专业开展认证的时间安排等。
2.申报“重点学科培育”项目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校级重点学科培育项目申报书、申报简况表和负责人简况表》(附件3)
3. 申报“实践教学体系”须以专业为单位申报,需提交项目建设方案,应包括专业类型和特色、专业实践课程体系构建等。
4.提交要求及时间。各学院(部)应在9月15日提交纸质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专业认证、重点学科培育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专业认证方案、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方案和重点学科培育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到教务处,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格式:XXXX学院2017年校级专业认证、校级重点学科培育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所有申报材料请按照要求及时集中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强 电话:0756-6126236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17年7月10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的意见(粤教高[2017]1号)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专业认证、重点学科培育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校级重点学科培育项目申报书、申报简况表和负责人简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