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年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
科研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161号,见附件1),现将我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需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且未来将纳入学校新的 “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中。
二、申报项目和负责人需符合各类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要求(详见省厅通知中的附件1)。
三、我校可以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的范围及数量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0项
2、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及应用研究重大项目2项
3、创新团队项目1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3项
5、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3项
6、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6项。
请注意:项目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各类项目最终经费预算标准由科研委员会审定。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上述2、3类项目,请申报单位于11月24日17: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不同类别填写不同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腾讯通,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科研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公布后,由推荐项目的负责人在系统中上报,并于12月4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
2、上述4、5、6类项目,请申报单位于11月24日17: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不同类别填写不同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联系人腾讯通,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科研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于11月27-29日在科研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发布最终推选认定申报的项目名单,并由项目申请人在系统中申报,纸质版申报书于12月6日17:00前提交。
3、上述所有项目均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由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1月24日17:00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科研处 邢老师 6126537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
2、汇总表
3、申报书
科研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