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负责人需符合各类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要求(详见省厅通知中的附件1),且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人)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
二、我校可以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的数量
1、重点平台1项
2、创新团队项目1项
3、重点领域专项(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项)2项
4、重点研究项目2项
5、特色创新类项目4项
6、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4项。
请注意:项目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各类项目最终经费预算标准由科研委员会审定。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上述1、2、3、4类项目,按学校推荐和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立项。请申报单位于11月25日11: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不同类别填写不同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腾讯通,逾期不予受理。如超过限项,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科研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公布后,由推荐项目的负责人在系统中上报,并于12月3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
2、上述5、6类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厅备案审核的方式予以立项。请申报单位于11月25日11: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不同类别填写不同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联系人腾讯通,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科研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于11月27-29日在科研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发布最终推选认定申报的项目名单,并由项目申请人在系统中申报,纸质版申报书于12月3日17:00前提交。
3、上述所有项目均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由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1月25日11:00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科研处 邢老师 6126537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
2、汇总表
3、申报书(http://210.76.75.91/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所需申报书)
20191112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