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参照《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3)进行相关申报工作。
因我校申报限额为1项,如超出限额,学校将组织评审,校内相关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1、申报的老师请于3月7日17:00之前提交填写完整的《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附件4)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腾讯通。
2、3月8日17:00之前,组织校内评审,并在科研处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至3月14日。
3、3月14日17:00之前,获推荐的老师将评审表和成果材料电子版在系统中上传,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请各位老师按照上述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邢老师 6126537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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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