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
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负责人需符合各类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要求(详见省厅通知中的附件1),且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人)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
二、我校可以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的数量
1、重点平台:特色新型智库1项;科研平台1项。
2、创新团队项目1项。
3、重点领域专项(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新材料、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共6项。
4、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共8项。
请注意:项目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各类项目最终经费预算标准由科研委员会审定。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上述第1、2、3类项目,按学校推荐和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立项。请申报单位于7月3日12:00前(学部截止时间7月2日),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不同类别填写不同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腾讯通,逾期不予受理。如超过限项,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科研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公布后,由项目的负责人于7月9日12:00前在系统中上报和提交纸质版申报书。
2、上述第4类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厅备案审核的方式予以立项。请申报单位于7月3日12:00前(学部截止时间7月2日)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不同类别填写不同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联系人腾讯通,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科研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于7月7-9日在科研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发布最终推选认定申报的项目名单,并由项目申请人于7月9日17:00前在系统中上报和提交纸质版申报书。
3、上述所有项目均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由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月3日12:00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科研处 邢老师 13302867799
附件: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