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17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的通知
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重申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办理户口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 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出采用集中办理和个人办理两种形式,集中办理按以下两种类型办理:
一、户口迁往珠海市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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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取研究生院校户口迁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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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金鼎派出所要求,2017年6月20日至6月30日集中办理户口迁出业务,7月1日开始受理个人办理户口迁出业务。毕业生个人办理户口迁出时须携带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金鼎派出所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2017届毕业生借用的《户口本》及《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在6月15日前归还。6月15日至6月30日,2017届毕业生的《户口本》不予借用,如有需要可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为了保证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顺利进行,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将于暑假期间(2017年7月17日—9月3日)每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办理户口迁出业务,其他时间不受理户籍业务。
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上如有疑问,可登录保卫处网站http://bwc.bnuep.com/浏览相关信息或拨打户籍办公室电话0756-6126051咨询。
特此通知。
国际商学部就业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