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8 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通知
招就(2018)2 号
各学院(部):
请按照以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的各项工作。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 2018 年 1 月 1 日至2018年 12 月 31 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申请。请各学院(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珠海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困难家庭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残疾人认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校园农行卡)。
2、审核公示。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市财政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四、其他
请于 4 月 2 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郑老师(励耘楼 B203),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13809805976
附表:《珠海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