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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阅读次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及珠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出类型

(一)已落实珠海市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需资料为《就业报到证》《身份证》。

(二)未落实珠海市工作单位,但在珠海市有自有房产的毕业生,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户口迁出方式:

1.户口迁至房产。所需资料为《房产证》《毕业证》《身份证》。

2.户口迁至《就业报到证》注明的报到地址。所需资料为《就业报到证》《身份证》。

3.户口迁至珠海学历人才公共户。所需资料为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备案表》《毕业证》《身份证》。

(三)未落实珠海市工作单位且无珠海自有房产的毕业生(包括出国出境读硕士的同学),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户口迁出方式:

1.户口迁至《就业报到证》注明的报到地址(老家的派出所)。所需资料为《就业报到证》《身份证》。

2.户口迁至珠海学历人才公共户。所需资料为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备案表》《毕业证》《身份证》。

(四)已落实珠海市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户口迁出方式:

1.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需资料为《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入户接收函》(注明入户地址)或工作单位《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户口迁至珠海学历人才公共户。所需资料为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备案表》《毕业证》《身份证》。

(五)已考入国内研究生学校的毕业生,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户口迁出方式:

1.户口迁至研究生学校。所需资料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请与研究生学校确认是否接收户口后办理。只有调档函,没有录取通知书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户口迁回生源地。所需资料为《毕业证》《身份证》。

3.户口迁至珠海学历人才公共户。所需资料为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备案表》《毕业证》《身份证》。

 

二、户口迁出办理形式

(一)集中办理

户口迁回生源地、珠海市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6月10前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励耘A308刘老师,各学院(部)在领取《就业报到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毕业生户口迁出资料交保卫处集中办理户口迁出,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二)个人办理

1.户口迁至珠海市工作单位、珠海市自有房产的毕业生,需在7月1日前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领取户籍资料后到工作单位、自有房产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具体流程见附件2。

2.户口迁至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的毕业生,需在6月10日前去励耘A308提交《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申请表》原件或扫描件,凭《毕业证》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领取户籍资料后,到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所在区申请落户;未按时提交《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申请表》的毕业生,需在7月1日前将户口迁出,否则学校将不受理户籍业务(户口迁出除外),具体流程见附件2。

3.户口迁至研究生学校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具体流见附件2。

三、户口迁出注意事项

(一)全日制本科毕业3年内均可以申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为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有效期为3年,但目前不提供个人档案保管服务,个人档案只能邮寄到《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地址。

(二)个人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时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交公安机关查验真伪,复印件存档。

(三)《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到《户口迁移证》中注明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四)为保证户口迁出工作如期顺利进行,6月15日至6月25日,2019届毕业生不予借用《户口薄》原件,如有需要可提供《户口薄》复印件。

(五)如需了解珠海市最新户籍政策,请关注“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

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的户口迁出工作,将通知要求认真传达到每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同时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此外,各学院(部)要严格落实应届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责任制,专人全程负责上述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料,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保证毕业生正常离校,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

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756-6126051。

特此通知。

附件:1.集中办理户口迁出流程图

2.个人办理户口迁出流程图

3.毕业生户籍事项问答

4.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申请表

保卫处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 集中办理户口迁出流程

(迁至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的毕业生6月10前向励耘A308提交《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申请表》原件或扫描件,然后凭资料个人办理落户,见附件2

 

 

 

 

 

 

 

 

附件2

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附件3

关于毕业生户籍事项的问答

 

一、毕业时未按规定办理户口迁出可以借用户口吗?

答:不可以。6月10之前未提交《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申请表》的毕业生需于7月1日前将户口迁出,否则学校将不受理户籍业务(户口迁出除外);已提交《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申请表》的毕业生到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所在区申请落户。

二、没有《毕业证》,有《结业证》,可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吗?

答:可以。凭《结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

三、没有《毕业证》和《结业证》,可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吗?

答:可以。凭学校教务处出具的《退学证明》(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

四、《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持《户口迁移证》直接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申请延期,无需返回学校。《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到《户口迁移证》中所注明的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五、《户口迁移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先查询复印原始档案(查询电话:0756-8646789),然后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申请补办《户口迁移证》,无需返回学校。

申请补办《户口迁移证》所需资料如下:1.原始档案复印件;2.《户口迁移证》遗失情况说明。

六、《就业报到证》改派后,如何办理更改《户口迁移证》?

答:持新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户口迁移证》直接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办理《户口迁移证》,更改《户口迁移证》无需返回学校。

七、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公时间、地址和咨询电话?

答:日常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暑假办公时间 : 每周一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办公地址:学三食堂小红楼旁边

咨询电话:0756-6126051

八、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的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每周三12:30-14:30正常受理业务)

办公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一楼,渔村公交巴士站附近。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窗口电话:0756-8646789(办理户籍、居住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业务)。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大厅窗口电话:0756-3629067(办理计生、劳动、社保、人才入户、公证等业务)。

九、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咨询电话?

答:高新区学历人才公共户咨询电话:0756-8646789

横琴新区学历人才公共户咨询电话:0756-8648310

金湾区学历人才公共户咨询电话:0756-7260612

斗门区学历人才公共户咨询电话:0756-8645318

高栏港区学历人才公共户咨询电话:0756-6312004

附件4

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申请表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现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学院)2019届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本人户口现在学校集体户,根据珠海市学历落户政策,现向珠海市公安机关申请将本人户口从学校集体户口迁移入户到珠海市 (选择“高新区、横琴新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之一填写入空格)的学历人才公共户内。

本人承诺:本人提交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真实表达本人户籍申办意愿;本人不存在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真相等情况。

申请人:

年 月 日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086-756-3683031

邮箱: ibf@bnuz.edu.cn

传真: 0086-756-3683512

邮政编码:51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