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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国际商学部2021届毕业生上报人事关系派遣方案暨提交接收函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阅读次数:)

 

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必须由就业单位所属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章或具有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接收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在生源地就业的可不用接收函)。

这里所指的“接收函”可以是有人事权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直接盖章,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接收函。

一、哪些同学需要办理接收函?

已经与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且单位需要报到证抬头体现单位名称或者需要在备注栏填写单位名称的。

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是提供了其他形式的就业证明,毕业后需要把档案或者户口迁到就业所在的,就业所在地是非生源地。

注意:到本人生源地就业或者拟将户口档案留在(发回)生源地的同学不需要办理接收函,也不需要在系统做任何操作,系统将无条件默认回生源地。

毕业去向为出国(境)留学的同学人事关系派回生源地,只需提供offer给班主任,不需要提供接收函。国内考研升学的同学根据调档函调往研究生高校(复试结束后单独通知)。

二、办理了接收函后如何提交给学校?

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在办事大厅里选择就业派遣,在附件上传接收函,原件自行保留。

填写说明:

选择主管单位时,可通过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后选择,如某学生被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录取,在主管单位中输入“地质”两字,则可查询含“地质”或两字的单位列表,再进行选择即可。广东省内主管单位必须由菜单中选择,其他可自由输入,认真检查名称是否正确。

注意:主管单位即是报到证抬头上的名称,要根据接收函上的盖章进行填写。如果是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则直接写该机构名称,接收函上有具体单位名称的写在具体单位栏目内,没有的则空着。

三、接收函是什么形式的?

接收函的形式多样,可单独出函,也可以在就业协议书主管单位一栏上盖章。重点是用人单位可以解决学生的户口和档案接收。除北上广深,外省的接收函,只要用人单位可以解决户口档案,人才市场接收函也可办理。

四、  如何办理接收函?

1.一般由就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给同学们办理

2.也可由个人通过拟就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多数地方已经实现了通过官方网站线上办理。

五、什么时候截止受理接收函上传?

第一批派遣方案受理接收函截止是6月1日前。第二批补报受理时间截止至6月20日。如果过了以上日期可以通过两年择业期改派,改派受理时间是毕业当年的9月开始两年内。

 

 

国际商学部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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