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户口在学校需要迁出的同学可选择个人办理或集中办理,需要集中办理的同学请于6月1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PDF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0865550@qq.com,请在身份证扫免件上注明本人手机号码。通过集中办理的同学户口迁移证将和毕业证一起发放。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扩大省内“一站式”户口迁移范围的通知》(粤公网发〔2019〕1622号)、珠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2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出类型
2022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分为以下四类:
A类:已落实就业单位
B类:未落实就业单位
C类:境内升学
D类:出国、出境留学
A类
B类
C类
D类
二、户口迁出办理方式
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出采取集中办理和个人办理两种方式。迁至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四省)外的毕业生可自愿选择集中办理或个人办理;迁至四省内的毕业生需个人办理(注: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启用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一)集中办理:户口迁至四省外工作单位或生源地的毕业生,可将资料提交至学院(部),由学院(部)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证》(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二)个人办理:户口迁至四省内的毕业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行办理(具体流程见附件2-6)。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8)。
三、户口迁出注意事项
(一)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自愿将户口在学校保留2年,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全日制本科毕业5年内均可申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目前不提供个人档案保管服务,个人档案只能邮寄到《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地址。
(三)毕业生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时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交公安机关查验真伪,复印件存档。
(四)《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到《户口迁移证》中注明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五)特别提醒:珠海市户籍窗口实施“预约”办事制度,需先网上预约再到窗口办事。先关注“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预约申请”,再按预约成功的时间地点前往办理(未预约成功的不予受理业务)。
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2022届毕业生的户口迁出工作,将通知内容认真传达到每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同时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保证毕业生正常离校,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756-3683051
特此通知。
附件:1.户口迁至四省外流程图(集中办理)
2.户口迁至就业单位流程图(个人办理)
3.户口迁至珠海自有房产流程图(个人办理)
4.户口迁至生源地流程图(个人办理)
5.户口迁至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流程图(个人办理)
6.户口迁至研究生学校流程图(个人办理)
7.关于毕业生户籍事项的问答
8.委托书
9.2022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集中办理)
保卫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