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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学籍变动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1-08阅读次数:)

 

 

 

 

 

 

 

 

 

 

 

 

 

 

 

 

 

 

 

 

注意事项:

休学:因病不适宜继续留校学习的在校生。填好《学籍变动申请表》,并须附上医院证明或其他证明;学期中申请的,修读学费按月结算(一学年以10个月计),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最长期限为2年;最多续休一次。

保留学籍:自费出国学习的在校生,最长期限为2年。

保留入学资格: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最长期限为一年。

退学:自动申请退学的在校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复学学生;开学两周之内未请假未报到学生;或其他应当退学的学生。

复学: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或提前中止休学、保留学籍,并且达到可复学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的考生或新生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学生。

取消学籍:保留学籍期满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或其他应当取消学籍的学生。

转学: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转入(出)我校的学生。

若没有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的学生,会将学生名单在学部网站上公示,统一处理为“不在校”;委托他人办理者,被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的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可在附件链接中下载)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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