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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部2015—2016学年学生评优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2阅读次数:)

国际商学部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优评审工作组

学部成立专门的学生评优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长:刘松柏 徐爱

副组长:安春

成员:全权 林信惠 霍晶 黄淑静 姚迪 申慕蓉

二、评选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2013、2014、2015级在籍在学普通本科生。

三、奖项设置

1.个人奖学金

分为专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专业特等奖学金和校级社会工作奖学金由学校统一颁发奖金和证书,具体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专业奖学金根据学部公布的各年级各专业成绩排名及名额报名,详见“附件14”。其中,特等奖学金须填写申请表。一二三等奖学金需由各班班长统计获奖同学姓名及银行卡号。所有申请人须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

学术奖学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4”,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程序及评选进度按照本次通知要求执行。

2.先进班集体奖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5”。按照校发《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比例,推荐3个候选集体。最终经学生处审定的获奖班集体,除颁发荣誉证书或锦旗外,将给予一定奖金奖励。

3.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为荣誉称号,只颁发荣誉证书。根据评选条件(附件7)推出候选人(参评学生人数的1%),经工作组评审后,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8),报学生处审核。

社会工作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以兼评。

4.学部突出贡献奖及学部社会工作奖

此两奖项均为学部设置的奖项,评选条件、申请表详见“附件10—13”。

四、申报材料的提交

所有奖项的评选(除专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不用填写申请表外),都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材料(获奖佐证材料也需一并呈报)。电子版申请材料于10月19日18:00前将电子版以“申请奖项+姓名+年级班级”的主题格式发至邮箱huojing-123@163.com;纸质版于10月19日下午18:00前提交至励耘楼A402。

五、时间与进度

1.申请。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10月19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八点至下午六点,各单位或个人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励耘楼A402,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初评。由学部工作组开展各种奖项的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完成初评,形成评优初评结果。

3.公示。10月24日至10月28日,学部将初评结果进行第一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后,再对评选结果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第二轮公示。

4.报送结果。11月3、4日,学部汇总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要求将获奖名单、评优材料或相关表格报送学生处:院级奖学金奖项上报学生处备案,校级奖学金奖项评选结果、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意见报送学生处待批。

5.审核公示。11月11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部)报送的校级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通过。

6.学校表彰。学校下发表彰文件和发放奖金。

六、咨询、监督、投诉

本次评优工作由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统筹,联系人:霍晶老师,办公地点:励耘楼A402,电话:6126830;

对专业成绩排名有疑问者,咨询国际商学部教务办公室,联系人:黄淑静老师,办公地点:励耘楼A310b,电话:6126692;

在评审过程中,工作监督与意见投诉,联系人:安春老师,办公地点:励耘楼A311a,电话:6126608。

自公示之日起,对获奖名单有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随时进行咨询、监督与投诉。

附件下载

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086-756-3683031

邮箱: ibf@bnuz.edu.cn

传真: 0086-756-368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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