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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部关于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阅读次数:)

全体2020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我部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比例

1、2020届计划内普通本科毕业生(包含符合我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授予条件的中外联合培养学生)。

2、按照学校规定,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学部本届毕业生总数的10%,我学部2020届拟毕业总人数为753人,按四舍五入原则,将评选出75名校级优秀毕业生;

3、校级优秀毕业生需确保在2019年6月30日可以正常毕业。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大学学习成绩总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成绩排名详见附件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在学校、学部的指导下,积极就业。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特等奖学金或专业一等奖学金中的任一项;

2、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三次以上;

3、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4、被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2)、境外一流大学录取为研究生(参考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QS世界大学排名官方网站:www.topuniversities.com);

5、在校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申请办法

学生登陆智慧校园服务大厅,在“荣誉称号”栏目点击“优秀毕业生”项目进行申请,并上传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资料。“十佳毕业生”的申请和候选人的推选工作见《国际商学部关于2020届十佳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四、工作安排

14月29日15:00之前,申请学生需登陆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地址:http://ehall.bnuz.edu.cn/new/index.html),在“荣誉称号”栏目点击“优秀毕业生”项目进行申请,上传相关附件,包括:(1)校级优秀毕业生综合测评表(见附件3);(2)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疫情期间,若部分证明材料在学校,暂时无法取得,可暂不提交)。《校级优秀毕业生综合测评表》将作为学部评审小组评审时的重要依据,请大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

注:所有资料请以压缩包上传,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请申请同学确保填写内容和附件正确完整,附件包括:(1)优秀毕业生测评表(见附件3);(2)荣誉证书等资料(疫情期间,若部分证明材料在学校,暂时无法取得,可暂不提交)。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5月6日前,学部评审小组按照评选要求,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5月7日在学部网站公布。

3、5月7日-5月9日,在学部网站进行公示,10日上报学校。

4、5月11日—5月15日,学生处审核。按照评选条件,学生处对学部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不合格者直接剔除,不再增补。

5、5月18日—5月22日,校内公示优秀毕业生初审通过名单。

6、6月12日前,经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优秀毕业生、十佳毕业生、十佳毕业生提名奖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学部要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学生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候选名单。

2、毕业生评优既要全校统一基本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又要使学部能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适当兼顾优秀毕业生的多样性、代表性,确保毕业生评优能够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3、毕业生评优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学部将切实做好评选工作,并以评优为契机,对广大毕业生开展切合实际的毕业教育活动。

六、成立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审小组

组长:逯登宇

成员:各系系主任代表、教师代表、林信惠、于雯、申慕蓉、霍晶、崔在兴、游太春、李艺萌

联系人:于雯 联系电话:6126835

公示期投诉受理邮箱:xuai@bnuz.edu.cn

 

特此通知。

 

国际商学部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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