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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部2017级学生毕业实习安排
(发布时间:2020-09-23阅读次数:)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实习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部实际,对2017级学生毕业实习做出以下安排:

、实习单位的选择

2017级学生在实习单位采用分散实习的方式,即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实习时间安排

从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月中旬结束实习时间至少6周

 

、实习材料上交

1、以下实习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2月22日~2月26日提交至实习指导教师。

1)《实习手册》,命名为“实习手册-姓名”;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实习鉴定表》(扫描件)或实习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扫描件);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商学部·实习接收回执单》(扫描件)。

2、毕业答辩前将纸质版实习材料提交至指导教师处(具体时间以论文答辩安排为准)。

1)《实习手册》(原件)装订成册;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商学部·实习接收回执单》原件

 

、毕业实习要求

1、在新冠肺炎疫情有效控制前,原则上不同意高风险地区学生到用人单位开展就业实习,学生也不允许去高风险地区的用人单位进行毕业实习。

2、实习过程中,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积极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3、重视在实践中学习,及时做好实习笔记,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完成实习手册。

4、学生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实习通知后,应第一时间报告给实习指导教师。学生抵达实习单位后要按学校要求每日健康打卡,并要求实习单位配合完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商学部·实习接收回执单》,并将学部留存部分发给实习指导教师。

5、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班主任和实习单位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6、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外出及时报告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和实习单位,行请销假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返回,未经批准不擅离岗位。

7、学生分散实习必须制订严密的个人实习计划,在实习纪律、实习工作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与约束,切实注意实习期间的个人安全,保障毕业实习质量。

8、2017级所有学生在离校前须签署《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

 

、实习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应根据每位学生的实习情况写出评语并进行成绩评定。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实习报告填写情况、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予以综合评分。实习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评定。

优(90-100):能根据实习方案和实习大纲的全部要求,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有独到的见解,并能体现出一定的创新意识。实习态度端正、主动、好学,实习过程中无违纪行为;

良(80-89):能根据实习方案和实习大纲的全部要求,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表现较好,实习过程中无违纪行为;

中(70-79):能根据实习方案和实习大纲的主要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表现较好,实习过程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60-69):能根据实习方案和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完成实习任务,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期间表现一般,无严重违纪行为;

不及格(60以下):实习期间表现差,未能达到实习方案和实习手册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未能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2)实习报告内容有明显错误,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

(3)实习期间缺勤超过三分之一,或无故缺席达一周以上(含一周);

(4)实习其间有违纪行为且屡教不改者,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须重新安排实习。

国际商学部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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