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直接在个人教学管理系统办理无需填表。
2、申请缓考者须于考试前办理相关手续,如患病不能及时办理,应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向学部主管领导汇报,并于考试3天内补办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附件1:《缓考申请表》(可在附件链接中下载)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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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ibf@bnu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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