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各类证书补发一年办理两次,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
2.5月申请的证书于7月1日前发放,11月申请的证书于12月30日前发放。
3.学生提交申请后请随时查询审核状态,如状态为“审核通过”,请及时将本人彩色照片交学院教务老师(申请辅修或双学位证书的学生请将照片交辅修学院教务老师)。
4.照片必须是中国图片社拍摄的学历相片,各类证书所需照片规格如下:毕业证书:2寸,学位证书:2寸,辅修证书:2寸,双学位证书:2寸,第二专业证书 2寸。
5.在最长修读年限内,已经获得毕业证书但尚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如毕业后半年内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补发学士学位证书,逾期不予补发。
6.逾期未提交申请者一律不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