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经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我学部2017届毕业生孙鸿基等38名同学符合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会计学:
孙鸿基 任若曦 王琪玥 徐静祎
金融学:
郑西凡 欧阳泽春 张倩雯 陈筱 柯云燕 赵可心 陈建勇 张佳豪 唐秋阳 邓宪 战奕含 刘诗涵 韦璐 许艺曦 黄嘉纯 王文垚 万一斯 蓝健鹰
国际经济与贸易:
李雯琪 陈燮怡 岑子君 马婉羚 刘沛韵
电子商务:
罗滨 常一博 林佳桐
工商管理:
彭丽 沈冬玲 李弘 邓青娟 张璐莎
金融学-统计学:
李湘湘 洪晓媚 王宇翔
十佳毕业生候选人:
赵可心、刘沛韵、王文垚
公示期为5月15日——5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同学有任何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学部反映(联系人:申慕蓉,联系电话:6126801,邮箱:shen.murong@aliyun.com),学部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调查处理,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向学校正式推荐。请广大师生监督!
附: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大学学习成绩总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在学校、学院(部)的指导下,积极就业。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特等专业奖学金或一等专业奖学金中的任一项;
2.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资助类除外)三次以上;
3.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4.被“985”工程院校、境外一流大学录取为研究生;
5.在校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在符合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十佳毕业生需在以下某一或多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同学中有高度认同感,能成为同学们的学习榜样:
1.勤奋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学校特等奖学金;或被境内外一流名校录取为研究生;或在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科研创新、专业知识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果的。
2.志愿服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与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校内外志愿服务或面向基层就业,事迹突出。
3.社会实践。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创新实践、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4.自立自强。坚持理想,乐于进取,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追求,自立自强完成学业,有突出的感人事迹;或者自主创业,有突出的就业竞争力和个人创业成就。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商学部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