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全体同学:
根据学部工作安排,近期开展我部2017届十佳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评选对象为国际商学部2017届计划内普通本科毕业生;
2.十佳毕业生评选名额为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集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在学校、学部的指导下,积极就业。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十佳毕业生需在以下某一或多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同学中有高度认同感,能成为同学们的学习榜样(鼓励推荐不同类别有代表性的毕业生参评):
1.勤奋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学校特等奖学金;或被境内外一流名校录取为研究生;或在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科研创新、专业知识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果的。
2.志愿服务。政治上积极上进,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与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校内外志愿服务或面向基层就业,事迹突出。
3.社会实践。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创新实践、社会服务、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4.自立自强。坚持理想,乐于进取,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追求,自立自强完成学业,有突出的感人事迹;或者自主创业,有突出的就业竞争力和个人创业成就。
三、评选办法与进度
1.学部成立“国际商学部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成员由学务办公室、就业办公室和教务办公室共同组成。
2.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5日。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商学部十佳毕业生评定表》,并发送至bnuzibf@126.com,工作组收到申请表格后会给予回复。
3.6月6日至6月9日,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6月12日,工作组成员投票产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
5.6月13日—6月17日,十佳毕业候选名单及事迹在全学部范围内进行第一轮公示,并接受师生的评议,公示期为5天;6月19日—6月21日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3天。
6.6月22日,根据公示结果,学部审批确定十佳毕业生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
评定表.docx
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