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学部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优评审工作组
学部成立专门的学生评优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长:刘松柏 徐爱
副组长:安春
成员:全权 林信惠 霍晶 黄淑静 申慕蓉 姚迪
二、评选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2014、2015、2016级在籍在学普通本科生。
三、奖项设置
1.个人奖学金
分为专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专业特等奖学金和校级社会工作奖学金由学校统一颁发奖金和证书,具体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专业奖学金根据学部公布的各年级各专业成绩排名及名额报名,详见“附件14”。其中,特等奖学金须填写申请表。一二三等奖学金需由各班班长统计获奖同学姓名及银行卡号。所有申请人须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
学术奖学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4”,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程序及评选进度按照本次通知要求执行。
2.先进班集体奖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5”。按照校发《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比例,推荐3个候选集体。最终经学生处审定的获奖班集体,除颁发荣誉证书或锦旗外,将给予一定奖金奖励,用于班集体建设。
3.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为荣誉称号,只颁发荣誉证书。根据评选条件(附件7)推出候选人(参评学生人数的1%),经工作组评审后,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8),报学生处审核。
社会工作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以兼评。
4. 学部突出贡献奖及学部社会工作奖
此两奖项均为学部设置的奖项,评选条件、申请表详见“附件10—13”。
四、申报材料的提交
此次评奖评优申请材料的提交以班级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各班委请根据以下顺序,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表中所填写的获奖佐证材料也需一并呈报)于10月17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学务办公室(励耘楼A310a)霍晶老师。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1)特等奖学金申请表
(2)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同学姓名及银行卡号(模板详见附件15)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表(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自愿报名)
(4)学部突出贡献奖及学部社会工作奖申请表
(5)先进班集体奖申报材料(有则报)
(6)学术奖学金申请表(有则报)
上述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同步打包发送至邮箱huojing-123@163.com,压缩包内的各奖项申请材料请按照以下格式命名 “姓名+年级班级+申请奖项”。
五、时间与进度
1.初评。由学部评优评审工作组开展各类奖项的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完成初评,形成评优初评结果。
2.公示。10月23日至10月27日,学部将初评结果进行第一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后,再对评选结果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第二轮公示。
3. 报送结果。11月2、3日,学部汇总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要求将获奖名单、评优材料或相关表格报送学生处:院级奖学金奖项上报学生处备案,校级奖学金奖项评选结果、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意见报送学生处待批。
4.审核公示。11月10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部)报送的校级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通过。
5.学校表彰。学校下发表彰文件和发放奖金。
六、咨询、监督、投诉
本次评优工作由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统筹,联系人:霍晶老师,办公地点:励耘楼A310a,电话:6126830;
对专业成绩排名有疑问者,咨询国际商学部教务办公室,联系人:黄淑静老师,办公地点:励耘楼A310b,电话:6126692;
在评审过程中,工作监督与意见投诉,联系人:安春老师,办公地点:励耘楼A311a,电话:6126608。
自公示之日起,对获奖名单有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随时进行咨询、监督与投诉。
2016-2017学年评优通知附件.zip
成绩排名(附件14).zip
中加成绩排名.zip
国际商学部学务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